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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日报》“廉润乌蒙·清风护民”专版丨毕节:重拳整治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 坚决守住群众“看病钱”“救命钱”

日期:2026-07-31

来源:《毕节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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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

重拳整治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

坚决守住群众“看病钱”“救命钱”

 医保基金是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医保基金安全事关民生福祉和社会稳定。今年来,毕节市紧紧围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部署,纵深推进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整治,以整治医保乱象、健全长效机制、保障民生福祉为核心,从严整治欺诈骗保、违规结算、监管缺位、服务不足等问题,强化全流程监管,全力织密医保基金安全防护网,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严密整治格局  凝心聚力攻坚

  市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按月调度、靠前研判,层层压实属地责任和行业责任;市政府细化任务清单、统筹推进,市政府、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联合组织召开“双周双专班”碰头会,研究推进工作,政府分管领导组织开展专题研究,下沉督导推动落实;市纪委监委全程跟踪问效,市集中整治办跟进监督、常态督导落实,以铁的纪律倒逼责任落实,严查整治不力与作风不实问题,形成“党政主责、纪委督导、‘三医’联动、部门协同”的齐抓共管攻坚格局。

  市医保局担实牵头责任,围绕整治重点,细化27项具体任务、115条措施,牵头健全会商研判、台账督办、限期整改、挂牌销号闭环机制,从行业领域牵头部门的角度,既抓督导又抓落实,推动治理不断走深走实。

  工作中,强化沟通协调,打破部门单打独斗监管格局,联合卫健、公安、市场监管等11部门,共同制定《毕节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联查联处工作机制》,通过整合执法资源、共享数据信息、互通问题线索等举措,形成合力推动集中整治,今年来已开展联合执法4次,双向移送线索594条,协同联动格局成效彰显。

突出查治贯通  重拳铁腕整治

    多措并举精准打击欺诈骗保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通过比价监测、数据筛查、部门交叉检查等方式,核查低标住院、超量开药、诱导住院、倒卖“回流药”等突出问题。科技赋能深挖问题线索,全面上线国家医保智能监管系统,推动全市定点医药机构药品追溯码全覆盖。深化本土化智能监管系统“医保智盾”应用,结合实际配置规则,通过筛查疑点数据,查实违规金额703.2万元。

  纪检监察机关联动卫健部门严查收入挂钩、药师挂证、重复检查检验等行为,推动公立医院健全内控与薪酬制度。继续强化“三医”协同和“行纪刑”衔接,通过年度交叉检查、专项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全面排查各类医疗机构。从严整治医务人员收入与诊疗收费挂钩、违规挂证、无处方销售处方药等行业乱象,强化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推动强化行业规范自律。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问题线索295件,立案223人、党纪政务处分154人,移送检察机关5人,推动清缴追回基金5606.35万元,返还群众财物2915.79万元。

  深化以案促改促治,对医保部门成立以来全市“定点准入、案件处理、制度建设、信访投诉”四项工作全面起底,推动建立准入联审机制;起底医保领域现行制度,梳理完善短板漏洞,推动系统施治;起底信访投诉案件,推动服务从“被动”向“主动”转变。组织全市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督促完善内控机制、规范诊疗行为,从源头上压缩违规空间,推动长效治理。

聚焦急难愁盼  实事惠民利企

     着力开展药品耗材价格治理,引导相关医药机构采购质优价宜药品,1121种集采药品价格大幅下降,切实降低群众就医负担。着力开展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治理,引导医药机构规范发展,保障群众用药安全与价格合理。推动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互认项目480余项,为患者减少就医费用超1900万元。

  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主动筛查医保就医对象,为医疗救助享受不及时等人员发放应享待遇2077.46万元,实现特殊群众参保资助“免申即享”;推动医保“刷脸结算”超129万人次,开展电话办、邮寄办、上门办等服务1000余人次,让群众就医方便又舒心。

  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包案化解要求,对信访及12345热线问题跟踪督办,及时化解办理群众反映诉求案件,提升群众满意度。开展医保“赶大集”政策宣传活动80余场,组织“暖心服务队”下乡,为“一老一小”、退役军人等提供上门帮办代办5000余件医保服务事项,推动办成群众可感可及好事实事305件。

  医保基金监管涉及面广,专业性强,通过严密齐抓共管攻坚格局、重拳整治欺诈骗保等违法违规行为、优化便民惠民服务,全市医保基金监管突出问题整治向纵深推进,有力拧紧医保“安全阀”。



【心声墙】

 七星关区长春堡镇犀牛村群众罗永书:今年3月,我感觉身体不太舒服,到乡镇卫生院检查,检查完后医生建议我到上级医院治疗。随后我去了区人民医院,医生没有再给我开检查项目,而是直接调取了乡镇卫生院的检查情况,帮我节约了300多块钱,这些政策真真切切给我们解决了不少问题。

 赫章县可乐乡新民村群众李文海:去年,我因病在四川友谊医院、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住院治疗,医疗费花了17.4万元,医保报销了9.17万元后,自付了8.23万元,家里面临巨大压力。乡医保的同志主动联系告知我,可以申请医疗救助,并帮我把申请资料送到了县医保局,我又得了3.33万元的医疗救助款,负担减轻不少。

 百里杜鹃管理区大水乡大堰社区群众杨亚敏:我常年在遵义市务工,又患有再生障碍性贫血,每月要去遵义市第一人民医院复查开药。这个病属于门诊特殊疾病病种,还不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需要带报销资料回百里杜鹃管理区报销。后来开通了邮寄办理,我只要把报销资料寄回去,工作人员就能帮我报销,我已经邮寄办理了4次,报销了4900多元费用,还节省了不少路费和精力。



【纪法政策大家学】

 医疗救助:医疗救助是针对特殊困难群体的一项医疗兜底保障制度。救助对象分4大类:一类人员为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参照特困人员管理);二类人员为低保对象、易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三类人员为低保边缘家庭人口;四类人员为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中的大病患者。

 救助方式为参保资助和医疗费用救助2大类:

 1.参保资助。一类人员按个人缴费标准全额资助,二类人员按个人缴费标准的50%予以资助,三类人员中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重度残疾人按个人缴费标准的30%予以资助,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肇事肇祸的精神障碍患者全额资助。

 2.医疗费用救助。对救助对象慢特病门诊和住院进行救助,按“先保险后救助”的原则,救助对象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慢特病门诊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的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按规定实施分类救助,具体标准如下: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视同)不设医疗救助起付线,实施全额救助;低保对象不设医疗救助起付线,按70%比例救助;符合条件的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医疗救助起付线为800元,按70%比例救助;低保边缘家庭人口医疗救助起付线为1000元,按60%比例救助;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中符合条件的大病患者医疗救助起付线为2000元,按50%比例救助,待遇有效期为12个月。起付线实行年度累计且只计算一次。

【提醒】对于年度内动态新增救助对象,在身份认定前12个月内,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剩余的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可按照对应身份标准依申请给予一次性救助;救助对象在省外异地就医时,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已实现“一站式”结算,医疗救助不能直接“一站式”结算;我市救助对象在毕节市外参保不能享受线上参保资助。若发现符合条件却未享受医疗救助待遇的,请及时向乡(镇、街道)或医保部门申请。市、县医保部门和乡村两级干部在排查中需要重点排查以上情况,并提醒救助对象到身份认定地依申请予以资助参保、携带就医资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申请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