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机构主要职责
日期:2020-09-21
来源: 赫章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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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督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对驻在部门的监督责任。检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情况,发现重要问题及时向县纪委县监委报告。
2.县纪委县监委批准,初步核实反映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的问题线索;参与调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违犯党纪法规的案件。负责调查驻在部门管理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股级干部违犯党纪法规案件,必要时可以直接调查股级以下干部违犯党纪法规的案件。受理对驻在部门党组织、党员和其他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受理驻在部门党组织、党员和其他监察对象的申诉。
3.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派出机关的授权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驻在单位具有行业管理职能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可以根据授权对驻在单位管理的行业、系统实施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
4.驻在部门各级领导班子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提出问责建议。
5.县纪委县监委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本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配合做好巡视、巡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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